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30558
一、采购项目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经理部砂石料(益阳段),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本项目采购范围:水电八局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经理部砂石料(益阳段)。
2、项目概况: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烂泥湖垸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岳阳市益阳县、长沙市望城区和宁乡市,主要施工任务为堤身/堤基防渗、护脚、护坡及穿堤建筑物等。对外交通条件:工程位置临湘江和资水,资水为三级航道,湘江为二级航道。垸内有308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穿过,垸内乡村公路纵横交错。对外交通条件良好。
3、采购范围:砂石料(益阳段)供应及相关服务。具体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碎石 | 5-20mm | t | 40000 | / | |
2 | 机制砂 | 中砂 | t | 40000 | / | |
合计 | 80000 |
说明:(1)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
6.1、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2015)规范中相关规定。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本竞标采购的物资需满足下表相关性能参数:
表1 碎石参数详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表观密度 | Kg/m3 | ≥2550.00 |
压碎指标/压碎值指标 | % | ≤20.00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 ≤25.00 |
超径颗粒含量 | % | ≤5.00 |
逊径颗粒含量 | % | ≤10.00 |
吸水率 | % | ≤2.50 |
含泥量 | % | ≤1.00 |
坚固性 | % | ≤12.00 |
软弱颗粒含量 | % | ≤10.00 |
泥块含量 | / | 不允许 |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 | % | ≤0.50 |
有机质含量 | / | 浅于标准色 |
表3 机制砂参数详表
项目 | 单位 | 理化性能要求 | |
颗粒级配 | 细度模数 | / | 宜2.4~2.8 |
表观密度 | Kg/m3 | ≥2500.00 | |
石粉量 | % | 宜6.0~18.0 | |
坚固性 | % | ≤10.00 | |
泥块含量 | / | 不允许 |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 ≤1.00 | |
云母含量 | % | ≤2.00 | |
有机质含量 | / | 不允许 |
6.2、每批次砂石料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
6.3、每批次砂石料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见证取样,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砂石料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设计文件要求。
7、买方项目为线性工程且各施工面同时施工,施工期间强度较大,用量较多,卖方供货需根据买方提供的材料需求计划,分期分批、按时按量供货至指定地点,并由卖方卸载至买方指定储料罐中。卖方需根据买方需求计划自行解决砂石料供应问题,确保正常供给买方施工高峰期砂石料用量(施工高峰期石料用量约为1100吨/天,砂料用量约为1000吨/天)。
8、计量方式:以买方处地磅验收数量为准,即卖方自行提供符合规定的装载和运输工具将砂石料运输到买方施工现场,每批砂石料进场前需于买方地磅处称量,卸货后被装载车辆进行空载称量。若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对验收数量有差异,双方有权要求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以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过磅单》作为当月对账结算依据。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提供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请于2023年 12 月 07日10:00(北京时间)
2、有意参加本次谈判,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谈判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谈项目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竞争性谈判文件为电子版下载,无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