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03010-230160
一、询比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制造安装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批柴油,用于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C2标项目经理部建设使用。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位于广东省粤西地区,工程从云浮市西江干流取水,向粤西地区的湛江、茂名、阳江、云浮4市供水。
工程设计引水流量110m³/s,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
输水线路总长度490.33km,输水干线总长201.68公里,输水分干线长288.65km。
输水分干线包括云浮分干线(长25.24km)、茂名阳江分干线(长94.56km)、湛江分干线(长168.85km)。
施工C2标段为茂阳分干线的一部分,该段输水规模18m³/s~10m³/s,采用有压重力流输水方式。该标段起点为根子隧洞下出口5#检修阀室末端桩号LH9+450(MY31+775)处,中间在河角交水口出水池分水HM0+000(MY51+398.6)分水,往东北方向分水10m³/s至茅垌水库交水口HM24+150(MY75+548.6)。
本标段工程线路长度共计44.304km,其中:河角水库交水口轴线长0.131km(含出水渠),茅垌水库交水口轴线长0.059km(含出水渠),输水隧洞3段(观珠隧洞、望夫隧洞、新圩隧洞)长24.443km,埋PCCP管11段长15.776km,埋钢管1段0.550km,顶管10段长3.004km(其中一段为穿三茂铁路顶管,本次设计仅含内侧输水钢管),检修支洞2段(观珠检修支洞、望夫检修支洞)长0.688km,茅垌出口河道整治0.341km。沿线分水口3处(水东湾分水口、织梦分水口(预留)、阳西二厂分水口(预留))、管线附属建筑物若干,并布置有永久检修道路。
望夫隧洞(内径3.4m)、新圩隧洞(内径3.4m)采用TBM施工,长度共计16.611km,其中洞口钻爆段及地质不良段采用钻爆法处理,长度3.52km,合计20.131km。
(1)望夫隧洞总长7416m,分别为始发步进段350m,TBM掘进段6993m,钻爆及TBM拆解洞段73m。
(2)新圩隧洞总长度为12715m,分别为始发步进段350m,TBM掘进段9618m,TBM空推步进段2747m。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C2标项目经理部所需柴油一批。
3、采购数量: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天水市曲溪城乡供水工程TBM项目部所需柴油一批,总需求柴油数量为588500升。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升 | 588500 | 提供加油车、加油设备 |
注:以上表中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
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如无法满足我方到货时间,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注实际到货时间或备货时间,未标注一律按照满足招标文件时间进行评标,如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我方要求进行供货,招标人会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分批分次到货(随时响应)
5、交货 (项目指定交货地点)。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执行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7、其他要求:竞标人要根据招标人需求,配送柴油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柴油的采购、保管、运输、配送运输车辆等工作均由竞标人负责。柴油数量以加油枪出油量为准,买方有权在卖方加油枪上加设加油计量设备。履约期间卖方需向引水隧洞出口、进口各提供移动加油设备(加油车,即加即走,无需驻场)10t一台及相关人员,备用加油设备,随买方施工任务增加,卖方应配备满足买方需求的加油设备,不得因加油车数量不足影响买方施工;设备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在设备进场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加油车辆、储存设备及人员的相关手续(车辆行驶证、危化品运输证、人员驾驶证、车辆加油设备检测报告等资料)提供至买方进行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满3年(截止开标日),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相似供货业绩,近 3 年内(2020年-2022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总金额清晰可见,如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也可附具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原件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财务状况: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竞标响应人提供的产品为、中石化、中石油这两个正规厂生产的柴油。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