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上饶市诚卓建设项目管理 受上饶市城投智联传媒 委托,就2024年上饶市城投智联传媒 带湖路与凤凰大道交叉口三面翻广告位采购项目,特邀请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 2、项目编号:SRCK-TH-FW-2023-002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内容:带湖路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财富广场4楼三面翻广告位其中一面为期2年的独家广告发布权 5、预算金额:330000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智联传媒与广告发布的意向客户拟签订为期两年的广告代理发布合同,双方商定广告发布载体为位于凤凰大道与带湖路交叉口财富广场4楼三面翻广告位,2022年3月1日,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向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颁发了该广告位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证号:饶G2022年3号),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取得了凤凰大道与带湖路交叉口财富广场4楼2022年4月1日到2027年3月31日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权。 因此,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由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作为凤凰大道与带湖路交叉口三面翻广告位采购供应商。 四、拟定供应商信息 1、拟定的供应商 2、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 1. 联 系 人及 联系 2. 联系人及 联系 六、其他说明 1、公示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专业人员:汪强;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 论证意见: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上饶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饶G2022年3号)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取得了凤凰大道与带湖路交界处财富广场4楼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许可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故此期间需在此处发布广告,应从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采购。 (2)专业人员:吴修原;职称:副教授;工作 论证意见: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上饶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饶G2022年3号)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取得了凤凰大道与带湖路交界处财富广场4楼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许可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故此期间需在此处发布广告,应从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采购。 (3)专业人员:冯贞芬;职称:工程师;工作 论证意见: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上饶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饶G2022年3号)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取得了凤凰大道与带湖路交界处财富广场4楼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许可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故此期间需在此处发布广告,应从上饶市点创文化传媒 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