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两家子100MW风电项目风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311280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大安两家子100MW风电项目风机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CGN-202311280005),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大安两家子风电项目位于大安市是吉林省白城市代管县级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处松嫩平原腹地。地理坐标在东经123°08′45″—124°21′56″,北纬44°57′00″—45°45′51″之间。项目运输可利用G12珲乌高速、G302国道进行运输。。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1台容量4000kW的风电机组和塔架并原位置恢复(更换混凝土塔筒),恢复1台容量4000kW的机组,风机基础利旧。新机组安装后轮毂高度为152.2米,包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全部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2。
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port:list-item; -aw-list-level-number:0; -aw-list-number-format:'%0、'; -aw-list-number-styles:'japaneseCounting'; -aw-list-number-values:'3'; -aw-list-padding-sml:6.83pt\">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院单位除外),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4.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2022)参与的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结算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需为风电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集团 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技术负责
(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45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