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3002-230086
一、竞标条件
受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昌波水电站场内交通工程项目主要为建设服务于昌波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和运营的两条道路:①场内 1#公路及 1 号桥,②左岸渣场临时连接道路路面硬化。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15日,工期为20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相应工期进行顺延。项目总投资为4935.3万元。
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昌波水电站项目所需水泥一批。
3.采购数量: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昌波水电站项目部计划总需求量10800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泥 | P.O42.5散装 | 吨 | 9400 | 2024年1月开始至2025年6月(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 项目现场 | |
2 | 水泥 | P.O42.5袋装 | 吨 | 100 | |||
3 | 水泥 | P.O52.5散装 | 吨 | 1200 | |||
2 | 水泥 | P.O52.5袋装 | 吨 | 100 | |||
合计 | 10800 |
注:本次采购文件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采购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竞标响应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竞标范围内水泥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竞标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6、交货时间:2024年1月开始至2025年6月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分次供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若因工程进度调整,致使供货时间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7、交货
8、质量要求:水泥质量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范要求;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物理性能及化学成分等应达到(GB175-2007)规范要求的指标;水泥矿物掺合料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水泥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料》(GB/T 2847-2005)等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买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在提出异议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9、交货方式:竞标响应人负责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水泥生产营业范围。并提供2020年12月至今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水泥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建筑材料销售营业范围。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厂家授权书。
2、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水泥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0年12月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4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国人民民主共和国相关法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响应。
7、本次竞标对采购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