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办公及生产类电子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办公及生产类电子设备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业主办公及生产类电子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ZHZBGS2023-12176
3.项目概述:市 需外委维修的设备有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捆扎机以及空调、监控、门禁设备等,维修服务合同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因设备类型较多,购买配件自行维修困难,且专业性较强,因此需要具有相应设备维修能力的供应商合作。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格 (万元) | 备注 |
1 | 业主办公及生产类电子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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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包:38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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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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