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牙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本工程治理范围分两段,上段献县枢纽至东付庄、下段西张定至献县河间界,治理总长16.33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子牙新河左、右堤加高加固36.75km、堤防薄弱段处理南小堤加高加固26.5km、南小堤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6座;跨深槽生产桥拆除重建4座;滩地排涝沟桥涵梁改建10座;滩地高村台清理;左右堤及南小堤堤顶路面硬化75.02km等。 2.1.2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本次EPC总承包招标范围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及服务工作(包含征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包含征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水保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相关专题等。 (3)工程施工:本项目工程(包含征迁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本),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均应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异议提出方式: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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