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标段三
招标公告(四次)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汽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邮区中心汽车定点维修项目标段三
2、 招标编号:2340XZJ475-3
项目概述:标段三综合车型车型。选取一位中标人,预算费用约为26万元/年,服务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必须有大型汽车维修场地,提供证明材料(附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网站(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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