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热电车间原料二期破碎机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402066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热电车间原料二期破碎机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热电车间原料二期破碎机采购 2.2项目 招标设备整体供货;开车备件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2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提供报价清单,但不计入总价,招标人若采购不得高于此价。
2.5交货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货到现场,或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最短交货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 3.2投标人要有2家与所投破碎机类似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类似指:出煤量≥250T/H;粒度范围0~8mm,且成品粒度≤8mm部分占比95%以上;50%切割粒径d50=1.5~2.5mm,投标文件需附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之前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出煤量、粒度范围、成品粒度占比、切割粒径和签订日期的,必须提供使用单位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人统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