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270MW风电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270MW风电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风电场建成后向蒙西电网供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风电场270MW工程,拟安装40台风轮直径不小于200米,轮毂高度140米,钢混塔,单机容量33台6700kW及7台7000kW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220kV线路接入220kV扎萨克变电站,线路约4km。
项目以升压站为分界点,分为标段I(北侧26台风机+升压站)和标段II(南侧14台风机+集电线路)。
2.1.2. 招标范围:本标段为PC总承包I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范围是:负责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含升压站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及手续办理等);标段I北侧26台风机范围内所有风机基础、施工(检修)道路(含大件运输需要的村村通道路协调及修复)、箱变基础、箱变及箱变低压侧电气安装;全项目40台箱变标段II统一采购,各自标段负责相应的安装、调试、试验;26台风机出线至箱变低压侧电缆采购、安装试验等;26台(6.7MW)风轮直径不小于200米,轮毂高度140米,钢混塔,风力发电机组的到货卸车、验收、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
外送线路招标范围分界点为: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塔挂线点;标段I、标段II分界点为升压站外墙,升压站及其中设备均属于I标段,全场集电线路均属于II标段,集电线路与升压站的分界点为35kV开关柜下口电缆终端处,光纤通讯设备为保护及通讯设备端子排处,发电场工程同集点线路分界点为箱变高压侧电缆终端处,分界点处电缆、光缆及其他设备采取谁敷设、谁安装接线、调试。
风电场道路分界点及分界点至各风机机位道路协调改造及新建,风机安装场地平整,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施工、箱变、风机及塔筒安装调试试验,220kV升压站建筑安装调试等施工及过程协调,以及上述工程完工后恢复原状的工程施工,包括水保、环保、植被的恢复、表土剥离及保管、复垦等,并在竣工验收前,负责本标段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维修保养修复等(其中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优化(按照现有征地范围)满足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水保要求,施工后恢复原貌)。
负责投标人所采购及招标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开箱验收、交货后的倒运(含多次倒运及装卸)、代保管、临时场地租赁、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标段现场安全保卫。
负责本标段施工临时电源、临时施工便道等辅助工程措施,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现场整体安全保卫工作,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含耕地)的手续办理和施工协调等。
2.1.3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台,接入施工用水用电用网等工作。开工前五通一平工作,以及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并采取保护措施。
2)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本工程(26台6.7MW)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明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施工和基础预埋件的埋设等。负责风机吊装施工平台一次场平,基础换填及修筑、面层修筑等应满足吊装工作承载力要求,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及回填、余土外运、基坑降水、桩基础施工(含试桩、检测),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高强混凝土灌浆、预应力系统预埋管件、风机接地工程及接地引出敷设(预留与塔筒接地系统相连接引出线),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安装,钢爬梯预埋件制作安装(与塔筒设计匹配)、箱变事故油池及与塔筒之间防火墙的制作(如设计中包含)。风机及箱变基础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包含不限于塔筒锚板、电缆预埋管、支架、预应力钢绞线孔道埋管)以及基础防腐防水,负责吊装、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后基础回填、吊装平台的临时占地清表(含清表土的储存、保管)、复垦、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貌等工作。招标人提供的风机永久占用面积为直径25m的圆,投标人按照吊装平台设计方案施工,除招标人已征地的吊装平台外施工过程中组杆通道、叶片通道涉及临时占地青苗补偿由投标人负责协调与赔偿。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投标人原因导致大件运输接卸货不具备条件产生的押车、装卸、倒运、保管费用等。
3)风力发电机组和塔架安装主要包括:本工程(26台6.7MW)塔筒门梯安装、塔筒吊装、叶轮组装、机舱(组装)吊装、叶片吊安装、传动系统及导流罩安装、电气安装等,投入主吊机械必须在3个作业面及以上(高峰期不低于4个),满足风机机组安装工期要求。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及相关临时措施(含钢板租赁),同时负责风机及塔筒接地系统的安装(包含与风机基础接地引出线地连接工作);连接风机与箱变侧的电缆和光缆及附件的敷设安装(含风机及箱变的通讯组网安装、调试),配合风机、塔筒、箱变厂家进行整套风机调试、并网、验收等; 招标人按设计方案提供风机、塔筒吊装平台,投标人选择合适的吊装方式,超出吊装平台区域的临时占地由投标人负责协调与赔偿。为完成风机安装投标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不限于以下所涉及的全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需要赔偿、补偿、协调的工作风机及塔筒安装技术要求,且投标人应提供为满足技术要求所必须配备的设备材料、机械、工具、人员等。投标人原因导致大件运输接卸货不具备条件产生的押车、装卸、倒运、保管等。
4)各自标段范围内的箱变、风机出线至箱变低压侧土建及电气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
5)负责本标段施工过程中除招标人临时、永久征地之外(提供已征地范围)临时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支付。
6)标段范围内风场区域、升压站水保、环保及洪保工程。
7)风电场道路工程:按照设计方案负责分界点及分界点至各风机机位(道路分界点以内的)原有道路拓宽改造和新建道路的路基及路面修筑(含换填)、余土外运,修筑排水沟、涵管、挡墙、护坡等。负责道路修筑范围内的水保环保措施。负责满足大件运输要求的道路拓宽、清障、线路及原有设施迁改、零星改造、协调、补偿等,负责本标段道路在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直至竣工验收的维修与损坏修复,确保所有运输设备、材料、物件的车辆顺利通过,负责施工结束后的混凝土水泥路面修复及检修道路修复,道路恢复原貌以及复垦工作,且上述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范围内及大件运输所涉及的占用基本农田、水塘、沟渠、水利设施、林地,线路迁改、清障、道路走廊空中清障扫空、青苗、树木砍伐、建筑物拆迁等有关协调的工作,需要赔偿、补偿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企业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投标人原因导致道路不通畅产生的大件运输押车、装卸、倒运、保管等。
8)升压站建筑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场地平整、场地硬化,房屋建筑(生产综合楼、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污水处理设备、35kV预制仓、GIS预制仓、二次预制仓、材料库房、电子设备间、危险品库房、备品库、油品库、检修车间等),220kV变配电建筑物、其他构筑物(主变事故排油池、主变压器基础、预制舱基础、设备构架和设备支架基础、挡墙等),综合楼二次装修,电缆通道及盖板施工,门禁系统,10KV施工电源(后期转为永久电源)、站区防雷接地施工,站区园林绿化施工,站区给排水、消防、暖通、排污、照明、硬化、道路修筑、围墙修筑、门栏安装、建筑装修工程,全站智能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及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等。升压站进站及站内道路工程。
9)升压站设备安装与调试: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包含不限于升压站220kV及以下设备(主变、预制舱、电缆、交(直)流系统、通讯系统、远程自动控制及电量计量系统、消防及相关附属设备等)安装、调试、验收等与之相关所有工作;全站电缆及设备接地、测试,一、二次设备试验;一、二次设备接线;升压站监控系统安装、各系统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为实现升压站并网带电按照电网公司要求完成的各项调试(包含不限于继保、高压、通信、计量、远动省调地调通道占用、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接入地调调试、涉网相关试验包含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及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等)。电气设备埋件及安装工程。
10)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临建采用预制式)。投标人建设临建工程时,须为招标人预留独立的工程期现场临时办公室、宿舍、会议室、厨房餐厅等(室内建设面积不少于600㎡),并为招标人提供食宿。建设方案及标准由投标人总体规划(为II标段预留临建空间),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并在工程开始建设期实现通网、通水、通电。投标人同监理人临时建筑工程可合并建设,施工所需的临时供电、供水、通讯设施、施工照明、施工仓库、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排水系统建设维护的建设费用均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价款内,投标人负责临建区域后期植被恢复工作及费用。
11)升压站施工范围分界点为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塔挂线点,第一基塔挂线点以外不在招标范围内。
2.1.4设备供货范围
甲供设备:风机及其附属设备(混塔部分、钢塔、预应力锚索系统、风机叶片、变流器等)
(1)道路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除甲供外,所有设备及材料。
(2)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除甲供外,所有设备及材料。风机出线至箱变低压侧电缆及电缆终端采购安装,电缆终端要求由厂家供货安装并提供质保。
(3)风机安装工程:用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除甲供外,所有设备及材料。
(4)升压站工程:除甲供设备外,其余均由投标方采购及供货,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站内主变压器、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站(备)用电系统、电力电缆及辅材、接地装置、监控系统设备、交直流系统设备、通讯设备、远程控制系统设备、采暖通风及空调、照明设备、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含综合自动化、涉网设备、通信设备、一次调频、电网系统建模、功率预测、视频安防、内蒙古能源公司侧远程集控中心、一区一集控、省级调度平台建设及上级公司系统接入等)等全部软硬件设备,门禁系统,智慧风场建设相关设备及软件,风电场消防给排水,站区给排水、消防、暖通、排污、照明等设备。升压站内所有构建筑物及设备基础相关材料等。
220kV出线分界点为送出线路第一基塔挂线处,第一基塔挂线点以外不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上述设备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还包括甲供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法兰、混塔架、锚索等的接车、接货验收、倒运(机位交货后)、仓储保管、二次安装等。
招标人安排甲控设备的监造。投标人安排除甲控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设备采购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总包单位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投标人必须综合、全面考虑报价。
投标人进场后需及时提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设备、材料与施工进度有效衔接。进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多方验收,确保货物外观、包装、数量无偏差,到场材料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建设施工规范。
2.1.5其他要求
(1)招标人负责项目前期涉及的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吊装平台、道路、临建等全部永久和临时占用林草地、土地、坟地、地表附着物、拆迁、补偿、协调所涉及到的所有补偿费用及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配合、协调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除上述已完成征地部分外,本工程后续设计变更、施工调整涉及的其它永久和临时占用林草地、土地、拆迁、坟地(含打扰费)、砍树(砍伐证)、地方各级政府在征地补偿工作中产生的工程协调服务费、道路运输保证金(赔偿款)、网围栏破拆装门、补偿、协调、地表附着物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办理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其余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费用都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负责从工程的前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竣工验收的各项手续办理(如:施工许可、并网、取水证等),包括但不限于:林草(施工所需临时)、土地(施工所需临时)、环保、社稳、迁改线、水保、气象(防雷)、节能、职业健康、消防、安全、树木砍伐证,为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施工的各类手续,为顺利并网办理的各类手续、各类施工交叉作业时的各类协议及手续等。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报告和证件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为招标人提供档案资料、数据等相关文件),上述专项工作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均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配合招标人完成移交生产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负责办理并网启动批准书、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许可证、调度协议、并网经济协议(购售电合同)、电价批复、供用电合同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并积极配合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电力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备案(省/自治区电监办)、能源局、地方备案等相关手续。
(5) 投标人负责从工程的施工准备到项目投产运行及项目评优的各项费用支出(如会议费(图纸审查)、设计联络费、培训费、施工协调费、噪音赔偿费(含质保期内)及一切因本工程建设产生总承包相关的费用)。
(6) 投标人应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服务,各类培训、设备调试、其他电气设备质保服务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开关站、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办理与工程有关的各类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一切险、设备(含本项目所有风机等甲供设备)险、第三方责任险,意外险,工伤保险等本工程所有相关保险。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7)投标人负责签订各项并网检测(包含但不限于:AGC、AVC、SVG建模、厂站及风机建模、惯量响应、一次调频、频率电压适应性、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高低压穿越试验、快速频率响应、等保测评和安全防护评价等所有并网所需试验)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网检测工作开展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所有涉网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整个风电场)的电网对接和保护定值计算等相关工作。负责场内保护定值(包含线路保护定值)的计算、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整套启动及试运行等。
(8)投标人负责联系质量监管单位,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投标人配合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办理质量监督相关手续;从系统注册至完成电力工程项目投运并网前各项工作执行及手续办理,各阶段检查提出意见的整改闭环,取得质监机构签发出具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投运备案证书》、《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完成工程全部质量监督及验收工作。
(9)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
(10)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1)其建设进度与本工程建设进度相符。
(12)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升压站、风场场区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实施(挡墙、护坡、复垦、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环保监测监理验收、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的策划、实施工作。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要求环水保、植被(保护)恢复方案等实施应与整个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保持一致。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恢复、监理、监测和验收,并网前的环保试生产批复,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投标人负责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安监卫生备案及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招标人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提供监理、监测、评估服务工作,投标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投标人负责办理图纸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图纸审查、气象防雷审查等的相关工作;投标人负责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完成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工程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13)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等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如各类保险的购买,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投标人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14)办理桩基(含桩基检测)、锚栓或锚索、高强螺栓强度、预紧力、塔筒、高强坐浆料,环氧树脂、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及工程质量评价等第三方检验、检测及建设期工程测量控制网建立(含施工、测量等)。编制吊装方案,并报送专家评审。负责试桩工程的施工及检验测试,并支付全部费用。
(15)负责本项目(全场40台风机)工程期及投产后2年内的整个项目构建筑物(所有)沉降观测和倾斜观测,此项工作需有资质单位进行。本项目每台风机设置 4 个沉降观测墩,布置风机基础上,对每台风机进行独立观测。同时在风机检修平台上设置 2 个沉降观测基准墩,与风机中心点连线互相垂直。在基础浇筑前后、机组安装前后对基础进行沉降观测记录。观测墩可在基础浇筑前预留插筋,在基础本体施工完后二次浇筑。风机基础观测周期及间隔如下:浇筑完成当天观测记录一次,基础回填当天观测记录一次,机组安装完成当天观测记录一次,机组安装后 15 天观测记录一次,机组安装后 3 个月观测一次,吊装前后各观测一1次,机组运行第7天一次,后续观测按相关标准执行,每次观测应记录个点高程,观测时间、风速、风向数据、观测结束后提供沉降观测等成果报告。当发现沉降观测结果异常或者遇特殊情况:地震、台风、长期降雨、回填土沉降或出线裂纹,地基附近地面载荷变化很大时,应加密沉降观测频次并采取相应措施。运行第一年观测 3 次~4 次, 第二年观测 2 次~3 次,并持续观测期限为投产后2年,并将相关成果提供给招标人。
(16)投标人根据主机厂家出具大件运输方案(满足风机、叶片、塔筒、机舱、轮毂等大件运输需求),负责道路分界点及分界点后的桥涵改造加固、路面及弯道改造、线路改造、房屋拆迁、道路协调、已有道路的扫空路障迁改、协调和零星改造、临时征地、青苗补偿、路面修整及后期路面损坏修复赔偿、运输途中的辅助牵引(含主机及其中附属设备牵引)等跟大件运输相关的工程及费用,直到满足运输条件为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主机厂家无法按时在指定机位交货,经甲方同意后后续从其他交货点至机位的所有运输工及费用作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主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机位卸车,验货在卸车后进行。投标人负责主机到货后的二次组装。并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其他所有工程车辆的道路协调工作及费用。道路分界点后,大件及施工车辆运输路径涉及约40公里村道路径,可能涉及改造、建筑物拆迁、树木砍伐、路面破损等,投标人现场探勘后充分考虑相关道路协调、赔偿、修复工作及费用。投标人原因导致大件运输接卸货不具备条件产生的押车、装卸、倒运、保管费用等。
(17)标段I分界点及其后的道路建设、协调、改造、赔偿均由投标人负责,场内外道路分界点(共3处)为:1)G210以西至铁路以东区域为G210国道与场内道路(含现有村道、乡道)交汇处(共1处,分界点3部分道路需要改造、赔偿,均由PC总包负责);2)铁路以西、以北区域为乌阿线县道与台红线及其他村道交汇处(共2处,分界点1、分界点2部分道路需要改造、赔偿,均由PC总包负责)。按照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路线以投标人现场踏勘确认为准。升压站进站道路包含在升压站工程中。
(18)风电场内有多回35kV及以上(电网及用户)高压线路、包茂高速、国省县道(现有及规划)、铁路(现有及规划)、河道、国防光缆、城域网、油气井田及管道穿越(需做好施工防护)等影响现场施工的敏感因素,投标人在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后负责相关协议获取、手续办理、方案评审、安全措施、施工及协调、验收等工作。
2.1.6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暂定10个月,具体以招标人(监理)通知为准,暂定2024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或PC(至少包含风机基础、吊装、道路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