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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24年-2027年办公支装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4年-2027年办公支装水采购项目进

招标公告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4年-2027年办公支装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3189。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400万元(含税)。

序号

招标内容

预估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总预算

备注

1

大支装水:500-750ml

1250000

1.4

1750000.00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2

小支装水:330-400ml

1730769

1.3

2249999.7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中标产品须上架南航内部商城(阳光商城),南航旗下的各成员单位通过下订单的方式,向中标人进行采购。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中标产品上架南航阳光商城的相关工作。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支装水

招标人指定地点,南航全国各单位办公楼及相关工作场所,包括广州总部、新疆、沈阳、北京、广东、黑龙江、吉林、大连、湖北、湖南、海南、广西、上海、西安、四川、云南、河南、贵州、南阳等地所属分子公司。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招标人下单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采购标的物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经销商须提供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9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或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注意:须提供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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