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2024年合肥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3-4层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2024年合肥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3-4层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下的工程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 安徽省合肥邮区中心2024年合肥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3-4层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ZYT-20240410-029
3.项目概述
2024年合肥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3-4层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预算为297万元人民币(含税)。
4.招标内容
4.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合肥邮件处理中心辅助楼3-4层装修改造工程,包含墙面、地面、吊顶、水电改造等装修改造内容。
4.2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4.3 工程质量保证期:2年。
4.4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
4.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6 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9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标人需向地方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能为本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4 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招标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5.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8 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开设邮储对公账户,邮储账户需要通过安徽邮政公司推荐开立,并将回款账号设置为在邮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前期已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则需推荐一家其他公司办理。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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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