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省分行外聘律师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国焱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省分行(以下均简称“招标人”)委托,拟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省分行外聘律师资格评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国焱公招(服务)2024-130号)进行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项目编号 | 国焱公招(服务)2024-130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省分行外聘律师集中采购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 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招标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其他 4.1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书,格式自拟)。 4.2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财务要求 5.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如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其他 6.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2中标人提供工行结算账户并通过该账户结算项目资金。 6.3公司的管理层或与项目投标相关部门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省分行存在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本项目,投标人须对不存在上述情况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4经信用中国 、中国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网站的查询截图); 6.5被列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禁入名单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此项由招标人在报名截止后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gyzb@126.com),在邮件中标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