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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联集中采购冷冻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南联集中采购冷冻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4年南联集中采购冷冻餐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0331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每包拟选取2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2个标包可同时中选,投标文件必须按每个标包单独制作和单独提交。

项次

单位名称

收货

1

广州总部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仓库

2

深圳航空食品

深圳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华路21号第一工业区工业大厦2楼

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珠海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生活B区豪苑航食厂

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揭阳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云湖路与蝴蝶路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5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南航食品大楼仓库

6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航基地海口航空食品厂原材料仓库

7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贵阳

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机场路1号

8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机场内,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武汉

9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郑州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南航食品厂配餐楼

10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长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十四号与五号路交汇

1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黑龙江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南航黑龙江航空食品

12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采供部

13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大连

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0-3号

14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北京

备注:独立法人单位自行与供应商签订和履行合同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包1: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生产厂家,具有(指所投产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速冻食品)。(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包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生产厂家,具有(指所投产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速冻食品)以及《清真证明》及其涵盖的清真产品明细。(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8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9 投标人须提供 任意3款(不同种类)投标产品 近一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以上证明材料或报告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0 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1年5月1日(与业绩时间要求一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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