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业主(招标人)委托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 (招标代理),就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业主南京邮区中心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SNJCG-700
3、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座驾式平衡重式电动叉车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10万元(含税)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交付使用期: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45个自然日内免费将货物运
(5)合同期:至质保期结束。
(6)送货和安装
4、质量要求:满足产品的所有技术要求,质量稳定、使用可靠。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等证明资料)。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京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10、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揽过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叉车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另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合同内容需反应相关内容,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1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不做强制要求,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
4、支付方式: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支付或转账到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 的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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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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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