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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海油财务天津地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日期:2024-08-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变更公告】海油财务天津地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变更公告】海油财务天津地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原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 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原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服务(湿租,即含驾驶员)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页(应能体现车辆租赁内容以及是否包含驾驶员)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服务车辆为 1 辆别克 GL8 商务车(2.0T 车辆),车辆需为 3 年内购买,行驶总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投标人须提供仪表盘上行驶总里程的照片),车辆牌照为北京或天津牌照。投标人提供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证照齐全,投标时需提供车辆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缴纳单据、车辆购置发票。 3.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为专职驾驶员,投标人应与驾驶员建立并维系合法的劳动关系。驾驶员应持有C1驾驶证,满足年龄45周岁以下,驾龄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2 年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驾驶员简历、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驾驶员与投标人如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应提供投标人与劳务派遣机构的派遣协议以及劳务派遣机构与驾驶员的劳动合同。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7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 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服务(湿租,即含驾驶员)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页(应能体现车辆租赁内容以及是否包含驾驶员)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车辆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服务车辆为 1 辆别克 GL8 商务车(2.0T 车辆),车辆需为 3 年内购买,行驶总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投标人须提供仪表盘上行驶总里程的照片),车辆牌照为北京或天津牌照。投标人提供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证照齐全,投标时需提供车辆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缴纳单据、车辆购置发票。 3.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驾驶员须为专职驾驶员,投标人应与驾驶员建立并维系合法的劳动关系。驾驶员应持有C1驾驶证,满足年龄45周岁以下,驾龄5年及以上,驾驶经验 2 年及以上。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驾驶员简历、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驾驶员与投标人如存在劳务派遣关系,应提供投标人与劳务派遣机构的派遣协议以及劳务派遣机构与驾驶员的劳动合同。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 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7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财务天津地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财务天津地区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项目概况
租赁1辆别克GL8商务车 2.0T车辆,湿租(配备驾驶员)。车辆为3年内购买,行驶总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车辆可正常行驶使用无异常情况。车辆为北京或天津牌照,主要常驻天津地区提供车辆租赁、车辆驾驶服务。但根据招标方工作需要,车辆服务(湿租)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之间往返、异地跨日等候、临时异地调配、临时异地常驻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所报车辆提供服务,承诺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所报人员提供司机服务,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不可更换车辆及司机,承诺车辆可正常行驶使用无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无法使用时,需提供替换车辆。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通过数字化供应链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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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buy.cn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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