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分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分项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项目名称:
业主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信息系统分项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CGZX-ZB-2024-083/CECOM-2024-BDGZ-1043
- 项目概述:
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需采购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广州江高邮件处理中心工艺工程采购配套的生产信息系统、AI视频系统、信息发布及看板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工期60天。
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包括产品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设备的安装、调试、耗材、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282.60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报价唯一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一般纳税
(5)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
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报价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
4)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
(2)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