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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第六招标事业部
发布时间:2024-10-08
阅读量:56
来凤县林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ESLF-202410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410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林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4】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宏晟工业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 新建配套道路五条全长5606.456米:其中道路一长2630.033米,道路二长2237.348米,道路三长431.005米,道路四长235.224米,道路五长72.846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1 合同估算价:189045822.62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①或(②和③):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具有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详细页截图及网址)、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1.4投标人拟派(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2人,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2人,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3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土建类或综合类。材料员:1人,持有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1人,持有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满足)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投标人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省内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不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在该一体化平台登记)。 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05日至2024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 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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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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