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受委托现对元堡子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询比采购(采购编号:城宏FZ询比(服务)202410-17),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元堡子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造价咨询服务
1.2
1.3釆购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元堡子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造价咨询工作(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及配合审计工作。)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1.7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根据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 委托函的委托事项,就元堡子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造价咨询工作(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及配合审计工作。)
2.2服务期限:直至项目审计结束
2.3项目
2.5安全目标: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响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三表一附注齐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相关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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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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