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同城区域自助设备加清钞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9-25402GZG3010035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同城区域自助设备加清钞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809-25402GZG3010035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具体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提供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查询截图、天眼查 网页查询截图】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查询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截图】。
3.4投标人须承诺以往在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者不良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