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联系人: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
帅、刘金柯
项目概况: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用
采购预算: 23405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7、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8、投标人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养包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副页)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生产明细,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或GB/T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认证。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5-17 09:00:00至2019-05-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06 09:30:00
2、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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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