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设计煤种,承包期内招标人五期2×300MW、六期1×350MW机组和2×116MW热水炉所产生粉煤灰预计总量为27.9万吨,灰渣5.14万吨、脱硫石膏3.34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灰渣等副产品销售】 1.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公司)。 2.必须是注册资金应不低于800万元的企业。 3.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石膏和灰渣经营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石膏和灰渣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必须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近3年无纠纷事故发生。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东北地区(或等同气候条件下的高寒地区)购销业绩年10万吨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或者是年消耗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灰渣等副产品量在20万吨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由于电厂的特殊性,中标单位的拉运车辆为相对固定车辆,严禁客户车辆“一车挂多户,投标人运输能力不少于1500吨/日(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1.鉴于项目单位生产的季节特殊性,从生产安全角度考虑,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粉煤灰存储能力,投标人应具备24小时可随时连续运输的响应能力,并且粉煤灰入库能力不低于60吨/小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08 12:35到2019-05-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08 12:35到2019-05-13 17:00。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
2019年度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灰渣等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