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新增供热改造项目热压机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东方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方电厂新增供热改造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东方电厂新增供热改造项目1号、3号机组热压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15-2号华能东方电厂
2)建设规模: 4*350MW
3)建设工期:工期暂定为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5)交货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滨海南路15-2号华能东方电厂
6)交货期:暂定1号机组交货时间为2019年10月、3号机组交货时间为2019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若提供热压机采用进口产品,需提供设备制造厂的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且制造商应满足前条所述要求。
资格能力要求:设备制造厂在最近5年内至少具有4台可调热压机供货或运行业绩,且至少具有3台300MW及以上超临界火电机组出力在100t/h以上的可调热压机组的国内供货和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有所属业主名称、
设备制造厂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网站上能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19日9:00起至2019年6月25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