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9-HD-AHGS-0000-1-0123-1/1 |
安徽省涡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设计 |
本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安徽省涡阳县龙山镇亳州煤业股份公司刘店矿工业广场;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两条生活垃圾焚烧线,处理能力为2×400t/d,配套建设2×7.5MW汽轮发电机组。 设计范围:厂区规划红线外1米以内(含1米处)所有项目的设计,厂外相关项目的配套工程(厂外取水管线、原矿区消防水井进入红线内管路)设计,并对非中标人设计的内容进行确认。 设计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规划设计;(2)详勘、初步设计(含外观效果图、三维效果图、鸟瞰图、设计概算等);(3)工程量清单(采用电力定额编制,力争全覆盖);(4)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5)编制设备、材料清单(初步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各阶段分别提供);(6)根据招标人所提供模板编制招标技术文件;(7)对于招标方自行采购的专业设备,设备供应商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设计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审核和技术把关,并承诺对全系统的设计质量负总责。(8)提交外商设计部分所需的技术资料,除外方承担的技术设计服务工作以外的其它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对设备厂家成套设计图纸进行蓝图转化;(9)编制竣工图(含AutoCAD2010电子版);(10)提供招标人项目报建及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
拟于2019年8月开工,2020年12月完工,暂定工期14个月。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2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条件 |
1 |
安徽省涡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设计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单线日处理垃圾量400 吨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人员要求 设总和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锅炉、结构、建筑、环保、总图专业)均至少有一个垃圾焚烧发电的设计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