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井下电动单轨吊机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4223,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1 |
井下电动单轨吊机车 |
辆 |
3 |
清水营煤矿 |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2.3交货
2.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12个月。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到货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
2)具有对应产品有效期内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
3)业绩要求:提供2017年至今不少于1份业绩合同复印件;
4)需满足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12个月的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 驱动安装包”及“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29 09:00
s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