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环集团朗新明南京分公司国电泰州4×1000MW化水扩容改造 EPC项目建筑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电厂水处理改造项目,本次化学制水系统扩容改造 EPC 工程建设2×300 m³/h 原水预处理系统2×150 m³/h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本次施工中预留出接口及场地。锅炉补给水系统厂房车间本次建设所有公用及辅助系统的设备设施的厂房以及与 5×150 m³/h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出力相配套的主厂房。锅炉补给水系统厂房车间内预留设备的桩基和基础在本次工程中一次性施工完成。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为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水处理车间、絮凝沉淀池、废水沉淀池、清水池及废水池、超滤反洗废水回收水池、RO浓水池、加药间及泵房、室内外(设备基础、沟道、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移植等)等,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及改造、铲除、修缮(如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地下管道迁移、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设备防雷接地除外)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
2.3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须具有至少2个施工业绩合同,业绩类型为电力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含名称、施工内容、盖章签字、签订日期)及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须含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及施工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应具有并提供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9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
【4】、投标人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1月12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9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