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受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沿海感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货物名称及数量:宁波舟山港航道沿海补充增设感知设备一批。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主要设备到货。设备到货后9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实施、联调及相关测试。安装调试结束后进入30天试用期,试运行无误后进行项目终验。因业主原因,则时间相应顺延。
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46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安装、集成调试、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5日15时00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 金额:伍万元。
2. 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22日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表机构: 招标人机构或单位签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