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 (一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一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阿拉尔汇南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37 2.2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2GW光伏基地项目(一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在地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及阿克苏地区境内,场址中心坐标东经79.980°,北纬40.560°。 2.4招标范围 本标段拟新建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1)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含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及供货(除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注明甲供设备)、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试验、安装与调试、以及管理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3)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4)分摊53公里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二次设备扩建工程费用。 (5)项目临时用地征占、临时用地、质监、环保、复垦、林地、临时用电迁改等全部手续办理,协助甲方办理永久征地、电网、国土、环保、草地等全部手续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电力交易系统、暂态建模、集控系统等; (7)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及阿克苏地区境内,招标人指定点。 2.6计划工期:2024年6月20日前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拥有有效的安全B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对于“供应商电脑信息”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8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29日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张灵筠 电话:010-535610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李桐、邱岳、阎旭东 电话:010-53105833/13 电子邮件:chinabrr007@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议,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 电话:010-53105833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 202403071532197900057898888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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