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达门矿区(西柏树采区、囫囵图采区、七道沟采区)矿石汽车运输及储矿平台矿石二次倒运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达门矿区(西柏树采区、囫囵图采区、七道沟采区)矿石汽车运输及储矿平台矿石二次倒运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人: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3、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达门矿区(西柏树采区、囫囵图采区、七道沟采区)矿石汽车运输及储矿平台矿石二次倒运工程
4、招标编号:CNGZB-2024-107
5、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南距京藏高速直线距离1km、距110国道直线距离2.4km,哈达门矿区东西走向约4.3Km,紧邻矿区南部有一条东西走向防火通道,周边交通条件便利。
(2)合同签订:中标人与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承包期2年,2024年4月-2026年4月。承包合同采用年度合同,每年签一次,满一年后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承包合同。经考核合格、能够完成招标人生产任务要求的,正常续签2025年度承包合同。签订2025年度合同时,综合单价与2024年度相同。发包人同意续签的,承包人必须续签,否则,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赔偿发包人误工损失。
(4)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试用期为3个月,承包期内如出现不积极履行承包合同导致连续5天或三个月内累计10天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安全管理不能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承包合同,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且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所有企业的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招标人根据当前生产现状,计划实施的2024年度合同期内作业工程量。招标人会根据法律法规约束、生产调整及生产探矿成果等情况而调整生产,投标人要考虑相关风险。
6、招标内容:
(1)2024年计划作业量及运距估算如下:
序号 | 矿区 | 坑口(地点) | 2024计划矿量(万吨) | 参考运距(Km) | 备注 | |
1 | 哈达门矿区 | 西柏树 | 24号脉 | 6.28 | 3.20 | |
2 | 49号脉 | 2.60 | 3.80 | |||
3 | 20号脉 | 0.65 | 3.30 | |||
4 | 七道沟 | 2号脉 | 11.60 | 7.60 | ||
5 | 囫囵图 | 东13号脉 | 17.98 | 2.90 | ||
6 | 32号脉八中 | 4.93 | 3.90 | |||
7 | 公司储矿平台 | 二次倒运 | 27.30 | 0.12 |
(2)各矿点矿石经汽车集中运输至公司选冶厂北侧储矿平台,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直接卸入明矿仓或落地堆存,年总运输量约44.04万吨,贰年合同期总运输量约88.08万吨。鑫达公司根据地质探矿效果、安全环保政策法规约束、产量计划等情况,实际运输量有增减。
(3)储矿平台二次倒运2024年计划作业量约27.3万吨,两年总计约54.6万吨。根据各坑口实际生产情况,二次倒运作业量有合理增减。
(4)储矿平台二次倒运作业为满足选冶厂稳定生产而开展,场内最远运距约270m,平均运距约120m。此项工作,矿石装车由发包人负责,作业紧随选冶厂生产进度,时效性、机动性极强,要求承包方24h待命,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到由此产生的人力成本。
(5)本工程发包人仅提供生活水源和电源;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施工用车辆及装备、车辆维修等大临设施以及汽柴油、矿石装车、运输、税、场内道路维护、各坑口矿仓矿石倒运及装车作业、公司外部关系协调等所有事宜及其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含在运矿单价中。
(6)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
3.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和道路交通运输经验,有良好的的外部关系协调能力,能按照招标人(发包方)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矿石运输任务。
4.未出现过因劳务纠纷导致的违规上访、聚众滋事等事件。
5.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和证照:
5.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3施工人员须拥有相应等级的驾驶资格,相关证照齐全,驾驶经验丰富。能按照招标人要求,服从生产及安全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5.4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5.5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等。现场配置至少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6 中标人进场后,施工现场配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经理必须按发包人要求保证足够的现场工作时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项目经理不符合发包人现场工作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标书费: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要求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7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s://jzcg.chinagoldgroup.com/)进行注册报名。新注册投标人请于电子招标商务平台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按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流程进行注册报名。(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位置位于首页右侧 “供应商帮助中心”内)
如平台使用存在疑问请致电张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13。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付款成功,经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审核后投标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查款联系人:杨经理010-51323719)。
4.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启用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投标人请按《关于办理电子招标商务平台CA证书的公告》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
供应商注册,CA办理存在疑问请致电王经理,联系电话:010-5132372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1.为确保各投标人能正确认识本次招标项目现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招标人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时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每家投标人最多派2人参加踏勘,所有相关费用自理。
2. 参加现场踏勘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或原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踏勘及技术答疑联系人:
徐先生(包头鑫达公司) 手机:13644877851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商务平台(jzcg.chinagoldgroup.com)、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zjmy.chinagoldgroup.com)上发布。
招 标 机 构: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联 系 人: 尤涛
电 话: 010-51323730
邮 箱: youtao@chinagoldgroup.com
户 名: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世博支行
账 号:1001 3206 1910 0020 478
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