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小额零星技防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4-0441-01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是受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的委托,就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小额零星技防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GA38-2021)、规范施工,符合公安机关验收标准。 招标范围:辽阳分行及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技防(不含报警联网部分)系统的安装与维修。 采购预算:170,625.00元(含增值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同时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二级以上(含)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相关要求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且无在建工程; 4.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投标人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9.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1. 不允许同一人或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以下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lngclndx@163.com)并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材料齐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4. 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人需于投标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通讯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21号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419-37330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王勇 电 话:024-23383567-802 传 真:024-23384545-808 邮 箱:lngclndx@163.com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202405301030183146692431099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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