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SHSJ00088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详细设计服务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SHSJ00088/01 |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详细设计服务标段一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详细设计服务标段一
计划2024年7月15日达到启动详细设计的条件,最终启动以甲方通知为准。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详细设计服务分为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兼投兼中。标段一详细设计范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罐区一、罐区二、罐区三、罐区四、罐区五、汽车装车设施、汽车衡-1、装桶站及仓库、计量站、油气回收处理设施-1、油气回收处理设施-2、油气回收处理设施-3、厂际管线(红区部分)、中海壳牌一二期内红区改造、三期界面分析。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1)至少有一项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乙烯项目或者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工艺装置详细设计业绩;
(2)至少有一项70万吨/年及以上裂解汽油加氢工艺装置详细设计业绩和至少一项20万立方罐容罐区详细设计业绩;
(3)至少有一项35万吨/年及以上芳烃抽提工艺装置的详细设计和至少一项20万立方罐容罐区详细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已签署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签署时间、业主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规模、装置名称、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等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内容。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业绩的符合性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2023年度审计还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兼投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选)
项目负责人:1人,应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含)以上石油化工设计工作经验。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职称证明、工作简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1)至少有一项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乙烯项目或者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工艺装置详细设计业绩;
(2)至少有一项70万吨/年及以上裂解汽油加氢工艺装置详细设计业绩和至少一项20万立方罐容罐区详细设计业绩;
(3)至少有一项35万吨/年及以上芳烃抽提工艺装置的详细设计和至少一项20万立方罐容罐区详细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及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为已签署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签署时间、业主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规模、装置名称、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等信息。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和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内容。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业绩的符合性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2023年度审计还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兼投的情况下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选)
项目负责人:1人,应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含)以上石油化工设计工作经验。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职称证明、工作简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否
2024-05-30 到 2024-06-04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00.0元
2024-06-20 09:00:00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4-06-20 09:00:00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
孙超
sunchao@cnooc.com.cn
516086
3681376
孙超
3681376
孙可可
0752-3681437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工行惠州滨海石化区支行
2008024519200326835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标书款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