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市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市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大都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空中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市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4-077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公园北一路雍州路口南 300 米东侧。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装修提升改造主要为郑州航空港区市民中心 2F(包括序厅、 城市概况厅、总规划厅、城市设计厅、平凡之路、尾厅),2F总建筑面积约 1100m2。提升改造内容主要涉及:展馆基础装修工程、硬件设备购置、数字内容、外围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整体翻新及南北通道和门头改造,总改造面积约 4379m2。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中央公园市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提供经外审合格的施工图纸)、展馆基础装修工程施工(含拆装)、硬件设备购置、数字内容、外围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整体翻新及南北通道和门头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6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2.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注:①上述人员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类EPC业绩(需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3.5.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6月24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其他 3.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5 月 31 日9时00分至2024年 6 月 6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2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空中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4号楼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8768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倩倩、刘英豪、王子帅 联系电话:0371-86688491转622 监督部门:郑州空中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4号楼 联系电话:0371-63287680 地 址:kzslcm@163.com 202405301739003470564014445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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