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10长邵线大广高速至经十五段修复提升 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10长邵线大广高速至经十五段修复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报经新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招标人为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10长邵线大广高速至经十五段修复提升工程设计项目 2. 招标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35 新交GCZB-2024-0099 3.项目概况:项目地跨长垣市、封丘县、延津县三个县区,起点(桩号K21+400)位于长垣市大广高速入口处,终点止于S310与经十五路交叉处(桩号K67+301)路线全长45.901公里,其中桩号K47+433至桩号K57+513为老路改建路段,路线长度为10.08公里。其余路段为功能性修复工程,35.821km。本项目路段为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及施工图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书等;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7.服务期限: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依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编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给一家或者多家(联合体)中小企业的情形。非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同时确保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满足上述要求。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10年,指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单项工程建安费不低于1亿元或者两个单项工程建安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5.财务状况: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年、2023 年)经 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情况,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联合体投标至少一方需要满足中小企业标准。 8. 非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中小企业标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05月 31 日08时30分至 2024年06月 07 日18时00分,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 21 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一开标室机位。 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新乡市胜利中街298号 联系人:张继承 电话:13017600619 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中兴智慧产业园22号楼 联系人:袁红梅 电话:13949115377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0373-3523323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 05 月31日 202405311051477300807842456编辑:365trade.c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