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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31     浏览: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以 (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3-442000-04-01-159174、2403-442000-04-01-417182,项目业主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山邮件处理中心二期及附属楼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福泽路15号、福泽路15号之一)。

  2.3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万㎡,包括新建一栋两层生产主楼、一栋六层辅助楼、一栋单层配电房、一栋门卫房,且对现有一期建筑的改造。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海绵城市、场院管网、路灯等;配备海绵城市、雨污分离工程、外环境工程以及视屏监控等智能化安装工程。

  2.4本次监理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管理、设备采购、设备安装、验收、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详见监理合同“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

  2.5 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239.49万元,监理服务费结算时的计费基数以最终审核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准,采用综合费率法计费,结算时按监理人投标时的监理报价下浮率结合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结算。

  2.6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完成结算和缺陷责任期服务为止。

  2.7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价款

  进度控制目标:按施工合同工期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施工安全控制目标:切实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检查标准执行,保证施工期间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一般事故,接受按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进行处罚。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切实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达到文明工地合格标准。文明施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以及其他项目包括已列为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6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招标公告附件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同上)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2 投标人及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施工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类-详情页http://www.gzggzy.cn/qyxxd1/508420.jhtml)(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如开标前因自身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责任自负)。

  4.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31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

  4.4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0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4年6月10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 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0时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第06号开标室

  4.6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333号第06号开标室。

  4.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邮政官方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招标人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7.1将本中标监理工程转包的;

  ?7.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4 其他                        。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实名投诉,电话:020-38182906 。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5030461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 207房

  联系人(实名):代敏/朱柏林/庞炫明  

  电话:18814138213    

  电子邮件:18814138213@163.com

  2024年5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监理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

  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中标公示首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 收完成期间,没有在同一时期内担任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七、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相关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编辑:chinapost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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