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受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新增新能源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产品到货,到货后的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安装调试。
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招标控制价:27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总功率≥1200kW的高压箱变集成形式的充电站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的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 23时59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 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17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4-27687711
技术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80-297629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