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厂内热网系统扩容优化项目热网加热器采购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3-29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厂内热网系统扩容优化项目热网加热器采购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厂内热网系统扩容优化项目热网加热器采购标段。 2.1 项目地点:本设备供应地点在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项目概况: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330MW燃煤供热机组。机组配套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C260/N330-16.7/538/538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两缸、两排汽、双抽供热式机组。额定抽汽工况下,来自五抽采暖抽汽量420t/h,来自三抽工业抽汽量85t/h。每台汽轮机有两个采暖抽汽口,分别接至每台机的热网加热蒸汽母管。每台机组设2台热网加热器,两台机组共设置4台管壳式热网加热器。两台机组于2009年投产运行。 2018年-2019年度,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完成了2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和1号机组高低旁路联合供热改造,为了满足改造后的余热回收,充分利用增加的蒸汽量,在电厂机组扩建端新建热网首站。新建热网首站两台2000㎡加热器为利旧设备,现已连续运行10余年,供暖季换热管路泄漏故障频发,已不能满足现场的正常运行需求,遂计划对其进行更换。 2.3招标范围: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采购两台换热面积大于等于3000㎡的热网加热器。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 2.5交货期:签订合同70天内完成供货。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单个换热面积≥3000㎡的热网加热器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实质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后,点击“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载”。 4.5 编制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在投标响应界面处,编制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服务中心-->操作手册”)。 4.6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7资格预审文件费: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费。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启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开启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评标办法:合格制。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已发必须招标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招 标 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861-11沈阳国际软件园E11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4-22807869 电子邮件:8549293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子邮件:yr_pan@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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