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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新疆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6-03     浏览:0    
关于国航新疆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新疆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新疆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新疆分公司-E-202407602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五)项目需求:

1.功能目标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管理规范,适应劳动用工改革需要,遴选能够满足劳务派遣及相关业务开展需要的服务供应商,负责国航新疆分公司地面服务业务部分岗位的人员派遣工作。劳务派遣机构(乙方)与国航新疆分公司(甲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根据甲方实际用工需求,承担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招聘、入职体检、合同签订、员工培训、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薪酬福利发放、档案管理、政策咨询、劳动争议处理等。乙方需根据甲方不同的用工性质与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甲方向乙方支付代发工资类费用和管理费(服务费),乙方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根据甲方提供的派遣制员工名单,要求派遣制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完成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以及档案调入手续。

(3)负责对新录用的派遣制员工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履行岗前告知义务。

(4)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负责与派遣制员工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负责接收、建立派遣制员工人事档案,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派遣制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根据甲方的薪酬福利管理规定及提供的考勤、绩效考核结果及其他薪酬福利待遇,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负责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及国航股份相关管理规定为派遣制员工建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负责计算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缴费基数,负责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负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部分,负责办理生育津贴及失业申领手续,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手续,负责办理在职派遣制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取。

(8)负责办理派遣制员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赔付等相关手续,对工伤职工进行管理。负责非因公死亡派遣 制员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9)协助甲方处理综合医疗保障计划,收集资料、统计数据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及时办理派遣制员工与甲方产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及调解工作。 

(11)负责为派遣制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12)负责及时办理派遣制员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等关系的终止和转移手续。

(13)建立、完善涉及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和其他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听取甲方 和派遣制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供管理和服务水平。

(14)向甲方提供专业服务团队和驻场服务,甲方有权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要求其进 行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需满足的服务质量 

提供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力资源业务服务,包括人员调配、薪酬福利、员工招聘、档案管理等。按期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2)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劳务派遣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派遣管理服务经验丰富。 

4.验收标准

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劳务派遣服务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具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八)项目负责人具备劳务派遣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派遣管理服务经验丰富。
(九)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2024年1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如存在依法免税,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提供2024年1月-2024年5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
9.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并加盖公章。若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
10.若以上材料签字人为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签字人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提供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
11.提示:报名材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上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玉梅
联系人电话:0991-3772880
联系人电子邮箱:ghxjzbc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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