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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抢险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4     浏览:0    
招标公告 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抢险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抢险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80%,自筹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坛僚坡 65 号 建设规模:新建物资器材库2211.76 ㎡,装备停放库3051.48 ㎡;改建专业训练场 1000 ㎡。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约1380.5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73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一个在建或完工的建筑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6财务要求:提供清晰的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日起算。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所提供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主体资格证明(如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提供收据。 招标组织者及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安能电子采购平台(cgpt.china-an.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 com.cn)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8.2.招标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支付¥3941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玖仟肆佰壹拾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 注:招标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8.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汇入账户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655050503263 注:转账时请备注中标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春华路8号 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71-589468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报价答疑优先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需求联系人:江工    电话:0771-6788231 招标联系人:    邱工    电话0771-6788161                           招标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编辑:cgpt.china-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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