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总-焦平项目水稳用碎石-2024-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计量款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稳用碎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新密至襄城段 JPXX-2 标段,起点 K22+000 位于禹州市花石镇,途径顺店镇、文殊镇、方岗镇,终点 K47+500 位于禹州市鸿畅镇,路线全长 25.5 公里,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7 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房建、机电工程等,设置互通 2 处,服务区 1 处,暂定工期 36 个月。
2.2 招标内容:水稳用碎石,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垫资能力),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50万。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可垫资额度;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3.1.7所供材料需符合业主准入要求,且在业主下发的准入厂家名单中,如未在入围名单,限截止开标日取得业主入围资格,否则本次投标资格无效。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如分包件采购的据实填写,没有划/)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焦平2标项目水稳用碎石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452399139@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3141-01
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452399139@qq.com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5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焦平2标项目水稳用碎石物资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52399139@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郑龙可18820862710)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494-01
2024 年 6 月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整包 | 碎石 | 石灰岩 5-10mm | 吨 | 54206.81 | 焦平2标项目 | 2024.6.20 |
碎石 | 石灰岩 10-20mm | 吨 | 108413.63 | | | |
碎石 | 石灰岩 19-31.5mm | 吨 | 189723.85 | | | |
石粉 | 0-4.75mm | 吨 | 189723.85 | | | |
合计 | | | 542068.14 | | | |
1、技术要求:物资需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符合DB41/T864-2013《公路水泥稳定碎石抗裂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 ||||||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 | ||||||
3、物资送达地点主要为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顺店镇柳林村中交三公局一号综合场站;如有额外增加物资送达地址,以项目部指定地址为准。 | ||||||
3、结算周期:每月 1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 日至上月 30/31 日; | ||||||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后 3 个月内,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80 %;办理最终结算后 3 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7 %,剩余 3% 质保金在 12 个月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以 转账 方式无息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 ||||||
5、支付方式: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 √)网银转账支付; | ||||||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 ||||||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 ||||||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由甲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 |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二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朱东村)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如有)
售标联系人: 赵占国 联系电话: 18230020333
标书款凭证邮箱: ( 452399139@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赵占国 联系电话:18230020333
项目联系人: 郑龙可 联系电话:18820862710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1123795238@qq.com(王先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