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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综保部食堂杂项用品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6-06     浏览:0    
关于国航综保部食堂杂项用品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综保部食堂杂项用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食堂杂项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07873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综保部各食堂杂项用品采购实现集中采购整体目标。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为国航综保部各采购需求单位供杂项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筷子、拉面碗、大托盘、香巾碟、汤勺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服务送货要求:

1. 送货时间、地点及频次

交货地点

交货地址

送货频次

送货时间

国航总部大楼

顺义区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区天柱路30 号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总部二食堂

顺义区空港工业A 区蓝庭苑5号楼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飞训航悦餐厅

北京市顺义区安平街7号院国航飞行训练基地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

T3 职工食堂

顺义区首都机场T3 航站楼内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客舱服务部食堂

朝阳区机场地区国航客舱服务部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国航运行大楼食堂

顺义区四经路国航运行大楼地下一层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国航北区合建二食堂

顺义区顺平路航港大厦东南角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国航培训部食堂

顺义区国航培训部(国航大学)院内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飞训基地公寓楼食堂

顺义顺义区后沙峪飞行训练基地公寓楼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空勤公寓

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地区飞行总队办公楼后门

每周三次 08:40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总队三号楼地下食堂

朝阳区国航飞行总队三号楼地下一层

每周三次 08:40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民航局食堂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华北营销中心食堂

北京朝阳区霄云路40号国航世纪大厦B1

不固定,以实际需求为准

接到我方订单后5 个工作日内送货

 

2.供应商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3.若货物采用集装箱装运的,供应商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单位                                 

货物名称                                 

箱号/件号                                 

毛重(千克)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发货单位                                  

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

4.下列资料包装在货物的包装箱中:

①装箱单;

②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

③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5.凡由于供应商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保管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应办理货物从出厂至运抵交货地点这一段路程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

8.所有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9.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我方下达采购订单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应商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10.供应商提供无理由退换服务,退换货时限为30个自然日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给我方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供应商承诺提供给我方的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合同技术参数相一致;

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投标人履行;

4.供应商于合同签署生效后,将生产进度情况提供给我方。我方有权对供应商生产过程进行监制,并对货物原材料、辅料、半成品进行抽检;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我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6.供应商应确保充分考虑设备在现场的强弱电走线功能,并配合完成接线工作。如因供应商原因使得接线工作无法按期完成而延迟交付使用,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我方提供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时间是:报修2 小时到达现场。如我方有长期积压的货物,供应商可无偿免费进行调换货;

8.供应商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我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2 小时内提供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9.如供应商在接到我方维修通知后8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供应商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如因此给我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0.如供应商在接到我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4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我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我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应商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约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应商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货物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2.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供应商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我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3.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供应商保证继续为我方提供货物的有偿维修服务;供应商保证在货物使用期内按货物和相关配件的成本价格向我方提供备品备件;

14.在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

15.供应商保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应商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验收标准:

1.以我方实际订单的交货时间为准。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我方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供应商提供给我方的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我方在接到供应商的到货通知后到达收货地点进行验收,检验时双方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依据;

4.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有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货物缺损证明,供应商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物缺损证明之日起十日内运达我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保证向我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我方在清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供应商应在接到我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6.在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三十日内,如果我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我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我方通知后十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合同期限:3年

七、其他:

付款要求:

1.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我方与供应商按实际购买数量结算货款;

3.供应商在每个订单产品完成后的次月10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订单货款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送达我方订单下达单位;

4.供应商提供符合我方要求的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开票价格为本合同约定价格;

5.我方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收到合法有效发票确认无误后的3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至本合同供应商指定开户银行账户

6.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部分保持不变,税率部分随国家公布适用税率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家,我公司将根据资格条件满足程度组织供应商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家则全部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信用中国查询的完整报告(不接受企查查或其他平台资料,如有处罚项请说明,加盖公司公章)
8.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尚未完成2023年审计,请按要求提供2022年材料,并提供2022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工作,需提供原因说明,全部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9.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及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加盖公司公章)
10.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开票票样(单独开具服务类适用税率的发票,其余经济业务根据经营范围开具适用税率的发票,提供近期发票复印件,免税请说明情况)
11.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晖
联系人电话:01080487807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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