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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综保部北京地区废旧家具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日期:2024-06-06     浏览:0    
关于国航综保部北京地区废旧家具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综保部北京地区废旧家具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保部北京地区废旧家具垃圾清运消纳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07870
(三)资金来源:视我公司预算情况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保障国航北京地区(包含国航大兴航站地区)废旧家具垃圾清运消纳服务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可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质: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核的行政许可;3.具有行业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甲方通过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上门收取家具垃圾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服务地址详见附件)。

乙方应于2小时内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响应,并按照约定时间上门提供服务。

甲方对废旧家具数量现场确认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及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废旧家具垃圾的清运消纳服务,既按照甲方需求上门收取家具垃圾,并按正规垃圾销毁渠道对清运消纳的所有物品进行处置或存放至自有垃圾存放场地,消纳垃圾的方式和途径需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环保管理规定。

2.乙方的车辆及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到位。人员、车辆均具备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资质和运营证件。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服从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4.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废旧家具进行检查,确认家具内无遗留物品。

5.乙方应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自有货车(不低于载重量1.5吨)不少于3辆,自有垃圾清运人员不少于10人。上述人员和车辆进入甲方区域的,应当提前1日将人员、车辆清单告知甲方联系人。

6.乙方应在清运废旧家具前对除沙发、椅子、钢柜外的其余家具予以破拆,再行装车。

7.乙方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格及资质,已就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获取了相关部门审批。

8.乙方应为乙方公司和员工购买必要的保险。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非甲方重大过失造成乙方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验收标准

甲方对废旧家具数量现场确认,费用按1.5吨货车实际清运车次结算,不满半车的按半车计算(如装运重量少于该车最大载重量/空间 40%的,应当按半车计算)。

六、合同期限

三年。合同终止后,如甲方选聘新的清运服务公司前,按甲方工作安排(不超过六个月)为甲方提供清运服务。

七、其他:结算和付款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更改账户信息的,应于变更收款账户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与收款账户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开户行、银行账号和其他信息(如有)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对任何由于乙方收款账户变更导致的延迟付款或付款失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服务结束后,乙方提供清运服务确认单由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际费用。乙方每季度末提供详细的国航废旧家具清运对账单,经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40个工作日内结算。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6%增值税发票。

 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部分保持不变,税率部分随国家公布适用税率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家,我公司将根据资格条件满足程度组织供应商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家则全部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4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信用中国查询的完整报告(不接受企查查或其他平台资料,如有处罚项请说明,加盖公司公章)
8.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尚未完成2023年审计,请按要求提供2022年材料,并提供2022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若有亏损或未进行审计工作,需提供原因说明,全部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9.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及依法社保缴纳证明或凭证(加盖公司公章)
10.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开票票样(单独开具服务类适用税率的发票,其余经济业务根据经营范围开具适用税率的发票,提供近期发票复印件,免税请说明情况)
11.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12.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核的行政许可、具有行业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晖
联系人电话:01080487807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donghui@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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