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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7     浏览:0    

 

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2-07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龙安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2.2 规模: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是由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龙安区分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20MWp。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20.4公顷,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配置1台100MVA升压变压器,建设一回220kV线路送至220kV珍珠泉变。

2.3 建设工期:10个月。

2.4 标段划分: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共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组件及相关工器具、辅材,单块组件容量630-635Wp,N型、双面双玻,总容量满足直流侧装机容量120MWp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项目场地,卖方车板交货,卖方负责包装、装车、运输和到场卸车工作。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

2.8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进度计划,如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未按设备供货进度计划完成设备供货,招标人将发函告知投标人,按投标人设备供货进度计划未完成供货的容量,以每MWp×5万元的标准在履约担保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两次发函情况下仍未按设备供货进度计划完成供货,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18X版型组件的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之一的认证,且具有CGC、CQC、TUV、ITIS之一出具的钢边框产品测试报告(提供报告扫描件)。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关规定。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8X系列钢边框版型光伏组件的累计销售出货量不少于200MWp,且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业绩中18X系列钢边框版型光伏组件的销售容量不低于100MWp。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项目业绩清单、销售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出货单或验收单等能证明组件出货量的相关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7日9:00起至2024年6月1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河南分公司清能分公司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光伏组件采购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河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龙安区分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88923269/182390507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503

电子邮件:dz_w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编辑:ec.chng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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