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委网信办办公业务用房综合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装饰给排水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委网信办办公业务用房综合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共武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装饰给排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市委网信办办公业务用房综合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市委网信办办公业务用房综合维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武汉市常青路58号,原建筑名为常青小区2号楼(A座),原使用者为武汉市教育局和武汉市教育电视台。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806.5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402.88平方米,底层车库占地77.98平方米,网信办公楼约6300平方米,餐厅约21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用房。
项目地点:武汉市常青路58号,原建筑名为常青小区2号楼(A座),原使用者为武汉市教育局和武汉市教育电视台。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装饰给排水材料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2.3 付款条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每月20日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开具国家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甲方后,甲方次月支付该笔结算金额的70%,剩余已结算货款金额的27%视甲方资金情况支付,余下已结算货款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对应使用的工程部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返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装饰给排水材料 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子公司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8 时10分至 2024 年 6月 17 日8 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7月2日 8时 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
邮 编:600316
联 系 人:韩家乐
电 话:13352222077
开 户 银 行:建行大连市中山支行
账 号:21201501200050007836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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