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6月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本招标项清华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金华产业园项目、卢氏项目一标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清华苑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金华产业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卢氏项目一标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统贷统还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自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以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及水泥制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件01:清华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包含 A区 A1#商住楼、A2#-A3#住宅楼及车库、B区 B1#-B4#住宅楼、B5#社区配套用房及车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4577.05㎡,地上建筑面积:82196.64 ㎡,地下建筑面积:22380.41㎡,(其中:地下车库:13932.21㎡,地下储藏室:8448.20 ㎡)。
计划工期:18个月,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3月5日-2025年9月5日
项目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常林西大街
包件02: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 本项目包含:1-7#住宅楼,16#配电室、17#配套楼、20#配套楼及R3人防战时主要出入口、S1#商业楼、6014地下室、6016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6975.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077.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898.29平方米。
工程承包范围:北京城市副中心FZX-0601-6014、6015、6016、6017地块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图纸范围内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划线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抗震支吊架工程、燃气工程等全部内容。
项目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
包件03、04:金华产业园项目: 项目金创绿谷15#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6323平方。地上部分建设零碳体验园, 即生态休闲公园,公园内布置零星建筑,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地下生态停车场的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设置地下室2层,主要包括商业、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共设置停车位912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及景观等;周边道路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纵五路(仙源路-横二路)道路全长为507.9m,标准断面宽度为28m;纵六路(横二路-仙源路)道路全长83.6m;横二路(纵五路-德胜街)道路全长为241.8m,标准断面宽度为20m;龙潭路(纵五路-德胜街)道路全长为239.2m,标准断面宽度为28m;横三路(纵五路-德胜街)道路全长为244.8m,标准断面宽度为20m;道路总长度约1.3km,最大管径DN1500。
项目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包件05:卢氏项目一标:本项目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87.54公里二级路;县道改造205.171公里三级路;行政村道路加宽改造104.89公里四级路;贫困村通畅道路3.33公里四级路;自然村道路395.64公里四级路;桥梁工程2373米;三级客运站3处,城西客运站1处,城市公交站1处。
项目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近3年内(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不提供发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前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4 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16日15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海威公司2024年6月**包件混凝土投标服务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4年06月16日15时前发至邮箱2646202969@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海威公司2024年6月**包件混凝土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账号: 3285560234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徐兴路568号1号楼
邮 编:101119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10-89563391
传 真:010-89563391
电 子 邮 件:2646202969@qq.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账 号:32855602344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1 | 清华苑棚户区改造项目 | 孙晓会 | 18522287676 |
02 | 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 | 李政达 | 16651777624 |
03-04 | 金华地下空间项目 | 赵鹏 | 17610231106 |
05 | 卢氏项目一标 | 胡小伟 | 13804317516 |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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