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 |
风力发电机组Ⅱ标段(含塔筒、锚栓锚板)货物及服务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SZBGG2024060153号 |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4年度第23批招标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风力发电机组Ⅱ标段(含塔筒、锚栓锚板)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S03099024SZ0002P1 项目名称: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 标段名称:风力发电机组Ⅱ标段(含塔筒、锚栓锚板)货物及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提出仅限一种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微观选址机位(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机位中心线布置)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锚板)设备采购、运输及服务(箱变上置方案须包含箱变)。总容量不低于900MW(其中巴里坤7#汇集单元总容量不低于410MW,若超过按照410MW计算;伊吾5#汇集单元总容量不低于490MW,若超过按照490MW计算),不超过108台风电机组。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锚栓组件供货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第一批22套;2024年12月30日前提供第二批44套。2025年4月30日前提供全部锚栓组件。风电机组供货时间:2025年2月28日前提供第一批22套;2025年3月至8月,每月提供13套;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剩余全部风电机组。(具体供货时间以书面投产通知书中的时间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1、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2)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吊装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的型式(产品)认证(B证书),首台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A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5)被中国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7、其他要求:1)承诺满足技术规范3.1.1中带星号标注的安全要求(载荷和扇区管理)和并网要求。2)投标机型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或型式(产品)认证,应满足风力发电机组安全等级IEC IB类或IEC S(项目场址载荷安全性要求:标况下50年一遇最大风速不低于50m/s、标况下50年一遇极大风速不低于70m/s、湍流强度等级不低于IEC B类)的风况条件。 备注: 三、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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