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公告  电梯  安徽  五彩湾  北京  蓄电池  主机  磋商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部署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浏览:0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部署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部署实施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部署实施项目。

2.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333001001。

2.3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局党组关于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按照相关要求,国家局编制了《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共有2个子系统构成,分别是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总公司子系统和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按照《关于开展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需完成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标准版”)部署实施及试点验证工作。按照行业一体化平台总体架构和技术路线,依托省级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推动实现一体化平台框架下农工商政主要应用的一体化融合和数据贯通,横向连接各业务系统,纵向贯通各级企业,推进系统高度集成,实现行业财务系统应用互联、数据互通、监管一体,确保系统建设符合行业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以下简称“行业新数基体系”)总体规范和行业财务管控要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围绕“上云、用数、赋智”总要求,遵循一体化平台总体架构以及行业管理要求,以烟草行业统一财务标准体系为基础,结合河南烟草实际,以数据驱动管理、管理规范业务、业务驱动财务为发展目标,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河南省局(公司)子系统(以下简称省级财务子系统)。

省级财务子系统部署实施项目基于行业统一财务管理系统省级局(公司)子系统标准版,按照行业新数基体系,结合河南省局(公司)业务实际、管理需要、云平台技术规范,涵盖全省系统各主业企业的标准版部署实施。

省级财务子系统部署实施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省系统各主业企业标准版部署安装,省级财务标准体系建设,相关历史数据迁移,内外部系统对接,PC、手机移动等多种终端接入,信创操作系统、浏览器和办公软件终端应用等。

2.6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结束。

2.7招标控制价(含税):582.68万元。

2.8运行维护期:免费运行维护期至少为1年,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准。

2.9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公司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2.10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2.2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渠道查询结果截图【(查询事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结果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相应的股东股权信息证明材料)。

3.3.4“拒绝接受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拒绝接受近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参与本项目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1日使用CA密钥登录(www.hnggzy.net)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专区)。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3远程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6(郑州市经二路12号)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ne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net/)”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内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3156

监督电话:0371-655889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双建、卞海新、张聪敏

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邮箱:596797580@qq.com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2024年 6 月13日

 

 

 

附件格式:

书面声明

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我公司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所有要求,特此声明。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06131753026096811201219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