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城县公安局机关科室辅警购买被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浦城县德秀路69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AHZC2024007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公安局机关科室辅警购买被装项目
预算金额:12.136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36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品目号 预算 | 允许 进口 | 合同包 预算 | 备注 |
1 | 1-1 | 浦城县公安局机关科室辅警购买被装项目 | 1 | 批 | 121361 | 否 | 121361 |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方式: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告载明的代理机构地址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公安局
地址: 南平市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198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18960670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 13799130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189606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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