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承平京平高速施工总承包第四项目经理部
挂篮租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平京平高速施工总承包第四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挂篮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崔杏路立交段和夏各庄立交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 33.5 米,分离式路基宽 16.75 米。
本合同段施工起止桩号右线:K29+098.5-K34+896.6(5.8km),左线:ZK29+013.5-ZK34+850.576(5.84km)。施工内容主要有:桥梁工程(昌金路大桥(6号轴往后)、将军关石河特大桥、红石门沟大桥、K33+050大桥(右线)、K33+200大桥、彰红路大桥)、隧道工程(茅山隧道、红石门隧道)、路基工程(挖方约120.8万m³,填方约5.3万m³)及施工段落范围内的路面工程、交安工程、机电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租赁物资为挂篮,材料明细详见《货物清单》。
2.2.2 本次招标租赁物资为挂篮,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2.2.3本次挂篮租赁招标的供货期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乙方资格的生产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标办法,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产品生产商及贸易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产品具有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进入公告点击参与,报名确认参与此次招标。
5.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站(网址:http://ec.ccccltd.cn)报名确认。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15时00分至2024年6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8层
联 系 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910996761、16603526664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租赁构件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重量 | 租期 | 综合单价(含税)(元/天/吨)(含税) | 合价 | 税率 | 备注 |
(对) | (吨/对) | (天) | ||||||||
1 | 挂篮杆件 | 70+120+70m | 吨/天 | 4 | 141 | 240 | | | | 含平台防护及钢吊带 |
2 | 0#块三角托架 | 吨/天 | 4 | 27 | 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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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往返运费(挂篮) | 吨 |
| 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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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往返运费(三角托架) | 吨 |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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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预埋件1 | 件 | 4 | 30 |
| | | 一次性构件 | ||
6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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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1、此单价含设计、改造费用、在出租方仓库所在地装车费、现场技术指导人工费及税金;2、此单价含租赁挂篮杆件和三角托架含提取及归还运输费,不含工地装卸车费、现场起吊设备;3、此租赁挂篮杆件含平台防护系统及钢吊带,不含挂篮挂篮模板及外购件(现场锚固所用的精轧螺纹钢及其配套螺母联接器、链条葫芦、千斤顶等);4、一对挂篮为单个T构两支挂篮使用数量; |
1.送货地址:中交路建承平京平高速4标项目工地。
2.联系人:张乐 16603526664
3.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4.交货期:预计从2024年6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5.说明:
①此单价含设计、改造费用、在出租方仓库所在地装车费、现场技术指导人工费及税金;
②此单价含租赁挂篮杆件和三角托架含提取及归还运输费,不含工地装卸车费、现场起吊设备;
③此租赁挂篮杆件含平台防护系统及钢吊带,不含挂篮挂篮模板及外购件(现场锚固所用的精轧螺纹钢及其配套螺母联接器、链条葫芦、千斤顶等);
④一对挂篮为单个T构两支挂篮使用数量;
⑤招标人可接受支付乙方押金,具体押金金额条款签订合同中明确。
1.送货地址:中交路建承平京平高速4标项目工地。
2.联系人:张乐 16603526664
3.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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