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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浏览:0    
生活保障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MC-24053-1A)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生活保障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CSCMC-24053-1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19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在线上传电子文件、线下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生活保障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 项目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创谷”园 。     2.2 建设规模:武汉研发中心E区200#楼、4#楼食堂改造项目及生活保障设施结构改造、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改造、空调安装及其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4500㎡。     2.3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内容包括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项目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变更、预算编制),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施工部分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 2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3.4 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且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免费进行注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见中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下载招标文件需另行向平台支付标书下载费,标书下载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并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

地址:宜昌市胜利三路58号

联系人:袁建锋

电话:027-593159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刘明亮

电话:010-85393150

电子邮件:a5951893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40614154918376056869718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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