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斗用户卡申请及运营服务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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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北斗用户卡申请及运营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北斗用户卡申请及运营服务项目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目标功能:通过北斗系统实现飞机与地面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AC-121-FS-2018-016R3《航空承运人使用地空数据通信系统的标准与指南》6.3地空数据通信服务商
采购内容与需求:为实现北斗三号系统的示范运行,需为相关飞机申领北斗系统用户卡以实现数据传输功能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供应商需向国航提供北斗系统的用户卡和数据传输服务,主要实现以下需求:(1)办理相关飞机的北斗系统用户卡;(2)实现数据传输
技术标准:供应商应提供北斗系统用户卡,并确保地空数据的完整性和实时性,提供7*24小时服务。对出现的紧急情况应在两小时内响应,并尽快解决。
验收标准:服务生效后,供应商应保证国航飞机与地面系统间可以快速有效的建立双向北斗数据通信,需保证国航签派员可以及时通过北斗数据监控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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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是中国北斗导航数据的提供商,为国家卫星导航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评定北斗导民用分理服务机构。各行业内,仅有获得该资质的机构才可在行业范围内开展北斗导航民用服务业务。根据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管理规定,参评北民用分理服务机构评审需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经调研,在民用航空领域内由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批该事项。 根据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反馈,在民用航空领域内,仅有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民航第二研究所获得北斗导航行业分理服务机构的参评资质,两家单位现均已通过评审,已取得相关资质。两家单位中,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获批负责开展运输航空行业内北斗导航民用服务业务,民航第二研究所获批负责开展通用航空行业内北斗导航民用服务业务。 我公司为从事运输航空业务的民航企业,按照行业划分原则,仅有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可为我公司提供北斗导航民用服务,负责受理我公司北斗服务申请、办理用户注册。故该项目仅可从唯一供应商处购得,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为该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该条件符合公司《标准采购流程》中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要求,我中心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采购该项目。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17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郭润泽 | |
联系人电话:010-64537166 | |
联系人邮箱:guorunze@airchina.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